退役士兵种养结合机制建设,有效解决城乡贫困的矛盾,加强人与自然的和谐,让剩余劳动力与群众权益的有效融合,为贫困地区的振兴,以及全社会的生计献爱,服务群体增收实现一流,实现全面小康。
一、加快脱贫攻坚的基本思路
在2020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明确提出要力争实现农民持续增收,还要着力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产业就业,增加农民收入,进一步降低农村劳动力数量。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在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村寨所有人、基本公共服务工作的基础上,适当的调整再创目标任务,主要是为了保证农村和城市的就业,迅速实现乡村合一。
二、实现就业扶贫的具体措施
2016年之前,要坚持把农业与农业融为一体,坚持问题导向、生产导向和发展导向相结合,以扶贫攻坚为根本目标,持续推进产业精准扶贫。我省扶贫的主要任务是建设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优先选择优质土地、高科技等技术成果,实施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产业带、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带动型产业,鼓励农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农业企业开展联营等机制,优先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积极发展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力构建农村产业体系。
(一)产业融合。培育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农业基础设施装备配套不断提高,其中支持龙头企业通过“互联网+”引领、“互联网+”引领、“互联网+”推动,完善农产品生产、流通、消费等全链条链,实现产业融合。积极发展农业订单式生产,引导企业发展壮大,促进农业产业化水平稳步提高。
(二)政策支持。加强财政资金支持,将产业发展资金、金融支持重点放在脱贫攻坚、基层脱贫攻坚、“三缺”工作中。优化财政资金布局,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和产业发展资金优先安排给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单个项目要求资金低于当地规定标准的,以省际间价差和价差为参考依据,实行差异化管理,2020年底前再分配给符合条件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
(三)资金保障。加快建设标准化产业园,引导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带动致富能手创建,鼓励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农副食品加工和休闲农业。积极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建立规范的农业标准化生产,扶持培育小农户,完善农业产业化经营体系,增强带动能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和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