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秀红树莓种养农场营业执照,包括《财政部关于转发长江生态保护补助办法的通知》(银办发〔2013〕60号),《江苏省农用种植业监督管理办法》(苏农办农〔2013〕16号),2015年1月1日,江苏省农用种植业监督管理局发布《无锡市农垦局关于开展农作物种养创新联合创新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苏农办农〔2013〕11号),提出“在重庆市举办2015年核发(辖区)农业‘四化’示范点10个,力争形成一批特色鲜明、服务举措有力、社会效益显着、带动力强、能共同发展的典型,并就本次申报工作作了具体安排”。
3、申报内容
(一)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向安徽省农业农村厅申报,并安排全国20个省、市(区)农业农村厅备案,农业农村部统一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核,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备案。
2.组织推荐和审查。市农业农村厅受理后,将其申报材料提交到市级农业农村部门。
3.提交材料经省农委核实,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省农委组织有关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
4.专家评审通过后,报送省农业农村厅备案。省农业农村厅按照通知规定适时组织专家评审。
5.有关专家依据授权书,汇总专家意见,省农委确认了2个单位的3个省级农作物新品种认定及2个省级畜禽品种审定工作,并组织专家评审。评审通过后,由省农业农村厅在规定时间内对专家评审结果进行公告,逐级报送省农业农村厅备案。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级农业农村厅要认真组织全国农业农村厅种子企业现场考察,完善竞争力建设与人才队伍建设,切实加大扶持力度,保障农作物新品种推广和供种安全。对区域性种子企业和品种,在技术支持和管理条件良好的情况下,必要时,省农业农村厅委托专业机构实施田间现场考察。加强有关科研育种单位的培训和技术指导,做好种子科研工作。
(二)强化信息采集。各地要加强田间调查和采集。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认真做好种子收贮管理工作,定期开展种子收贮监管。在实地测产、做到田间有效数据采集、年度报告记录、监督抽查、新品种保护、试点数据整理等情况下,做好良种备案、品种试验、示范推广等工作,并充分发挥种子质量监督机构作用,加强种子包装、标识和种子质量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