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鱼综合种养文件(2008)修订的主要目的是扩大与有效利用大宗鱼类养殖和池塘养殖,提高水体综合利用率,减少使用其它类型的化学性药物和其他类型的生产、生活废水。制定行业标准,根据标准制定健康养殖的技术方案和步骤。在实施过程中按照省级制定的总体规划要求,力争达到降低水体农药残留的目的。
1、无公害、安全、优质水产品生产的要点
生产健康优质水产品的基本条件
(1)水产品养殖必须要符合水产品健康养殖的标准要求。生产水体应保持活藻丰度、浮游生物丰富、优质的放养密度、良好的天然饵料、良好的生态环境和水质。
(2)生产水产品的种类必须符合水产品的生物学特性。在养殖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和生产条件适当的使用增氧机,定期用人工或化学方法增氧,保持水中良好的生态环境,对水生物鱼类、水生动物、底栖生物和底栖动物,应合理利用,减少药物残留。
2、水产品药物残留超标的要点
(1)在养殖水产品中,药物残留超标是影响水产品质量的一个重要因素。水产品养殖过程中,药物残留超标对环境和水质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对水产品生产的影响很大。
(2)滥用抗菌药物会造成水产品药物残留超标,不利于水产品的安全。水产养殖药物残留有三种特点,第一是毒性大、在水体中残留时间长、药物残留超标对水产品的质量、产量等均有很大影响;第二是残留种类多、易分解、易发生变化、具有耐药性;第三是药残超标容易引发消费者产生耐药性,且不一定能控制其危害;第四是使用违禁药物会造成对生态环境的污染。
2.滥用抗生素耐药菌类药物
(1)目前,已经发现喹乙醇、磺胺类、喹诺酮类等广泛用于鱼病防治,但是,因为使用抗生素药物会破坏水质,减少产量。因此,这类药物可以和其它药物混合使用,但如果在用量方面较多的话,应该减少其用量。
(2)使用抗生素药物,不仅对鱼类毒性大,而且鱼容易产生耐药性。因此,使用抗生素药物时应合理配合其他药物。如每千克鱼用2~4克磺胺甲基嘧啶,或3~4克磺胺噻唑,或2克磺胺甲基嘧啶,或1克磺胺甲基嘧啶,或15克磺胺甲基嘧啶,或15克磺胺甲基嘧啶,或2克磺胺甲基嘧啶,或10克磺胺甲基嘧啶,或20克磺胺甲基嘧啶,或30克磺胺甲基嘧啶,或15克磺胺甲基嘧啶,或20克磺胺甲基嘧啶,或30克磺胺甲基嘧啶,或20克磺胺甲基嘧啶,或15克磺胺甲基嘧啶,或30克磺胺甲基嘧啶,或20克磺胺甲基嘧啶,或15克磺胺甲基嘧啶,或10克磺胺甲基嘧啶,或15克磺胺甲基嘧啶,或15克磺胺甲基嘧啶,或15克磺胺甲基嘧啶,或20克磺胺甲基嘧啶,或15克磺胺嘧啶,或15克磺胺甲基嘧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