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秀区特色种养业批复

宜秀区特色 2023-03-01 23:53:26 -
宜秀区特色种养业批复
宜秀区特色种养业批复要求
(一)一是良种产业发展与申报受理工作要针对全市农业生产的实际情况,选择符合当地的特色种养资源,是取得农业建设发展成效的具体指标和要求。二是申请及受理程序要符合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在贵阳市从事种子及其他种业专业试验的农机部门建设和审批条件的通知》和《贵州省2015年农业机械新产品购置申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三是申请材料材料要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选地图及申请资料、申请资料及合同等。四是备案、上报、上报、签订的资料应包括基本情况、申报材料材料的真实性、审批时效、现场考察的有关要求等。
(二)二是申报和上报工作要从签约前的培训监理单位和个人中选择确定,要求企业有条件,相互了解,根据需要,现场示范推广机械化、精准化、机械化种植的先进适用技术。我市的10家农机园区、10家年产机械化项目及3家年产机械化项目应在2012年11月15日前完成选送工作,同时,申报县级农机园区应把符合条件的县级农机园区纳入到市级农机园区,并符合相应的农机作业条件,为提高园区机械化生产水平提供相应的资料和条件。
(三)三是种子、化肥、农药等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方案制定要由县农机局报送县农业局进行,所编制的方案应包括:
(一)生产、运输机械化
(1)县级农业部门组织有关机械化主管部门和主管乡镇农机服务组织申报,推荐农机生产,并经所在乡镇农机服务组织进行初审和公示。
(2)县农机局组织各乡镇农机工作站业务人员对参试农机种植户进行现场指导,对人员素质、农机投入、耕作、收获、运输、作业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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