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种养补助政策(多胞胎国家补助政策)

国家种养补 2023-02-16 13:07:04 -
国家种养补助政策(多胞胎国家补助政策)
国家种养补助政策已经批准,但实施落实实施时还处于先行阶段。
项目负责人表示,预计在2014年将全面完成。包括山东省以“试点、专项、最高、最高、最低”5个不同项目,设新试点、分类实施、重大试验、品种、试验,建设承储标准管理系统,制定高效、快速的区域布局及新机制。
有的地区还设置了基础设施。目标资金测算为农作物重大测算资金总额的10%,单个项目的标准额计算为1368.82万元,建设周期为3年。
财政资金补贴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还将根据各市财政局以及各市财政局在农业生产、粮食收购、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重大项目情况,安排专项经费,并落实专兼职,加大资金保障力度,确保项目顺利完成。
二是每年发放农作物种子补贴资金2000万元。
各市(州)和省直有关部门将资金整合,重点在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电子商务等行业。
三是不断创新项目。
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采取项目带动方式,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土地种植蔬菜、特色农作物、养殖水产、花卉等农产品,实现农业产值的最大化。对于从事种植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带动更多农民共同参与种植业、养殖业等农业产业化经营。
四是不断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加快推动农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形成新的经营模式,鼓励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向大中城市、大中型城市、企业转移。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农业市场影响力的、有一定市场吸引力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五是加大扶持力度。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具有一定产业链的特点,要增强培育、利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能力,推动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特色农业规模,加快培育具有特色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养和引进一批具有较强特色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自我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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